医学人文教研室

发布时间: 2020-10-10      访问次数: 975


医学人文教研室

Staff Room of Medical Humanities

 本教研室有专任教师3人,兼职教师3人,其中副教授1人;教师致力于全校学生医学人文教育,注重医学人文精神的培养,研究医学人文素质教育的课程模块以及实施的路径和方法,探索符合当代社会医学生特点的人文素质培养的载体,指导医学生在实践中培养自身素质, 同时在医学人文教育过程中融合德育元素,发挥课程思政作用。医学人文教育是医学教育的起点,贯穿医学教育的始终,并在医学实践中得以实现。教研室明确教师在人文精神培育中的主导地位,激发学生在人文精神养成中的主体意识,利用理论教学、案例教学、实践地教学、志愿者活动等多种方式,指导学生开展社会服务,注重医、管、文的结合与融通。

 承担主要课程:生命伦理学、护理伦理学、卫生法学、社会学、社会心理学、应用文写作等课程。

 教研室主任:李勇(兼)

 李勇,男,江西新余人,博士,副教授。主要讲授《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学》等课程。目前担任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医学院兼职副教授,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分会青年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医学哲学和医学伦理学会青年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编参编各类教材10余部,主持和参与国家、省部级项目近20项。

 教研室副主任:顾曼丽

 教研室成员:高燕

 联系电话:0518-80689761

 教研室办公室:医政楼313


主要课程简介:

 《生命伦理学》:

 《生命伦理学》是医学伦理学发展的高级阶段,是当代医学人文学科的核心课程之一。医学伦理学是医学和伦理学相交叉的学科,它以医学职业道德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是运用伦理学的一般原理来解决医疗卫生实践和医学科学发展中人与人、医学与社会之间关系的科学。医学伦理学既是伦理学的重要分支,又是现代医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学习研究医学伦理学,对于培养医学生的道德素质和人文素养;塑造德才兼备的医师形象;改善医德医风,提高医疗质量;对于保障医学科学和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医学模式的转变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医学伦理学绪论;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规范及范畴;医疗人际关系的伦理审视;预防与临床诊疗伦理;医学科研伦理;生命伦理学的热点问题;死亡伦理与临终关怀;医德教育、修养及评价。


 《社会学概论》:

 《社会学概论》是一门应用性十分广泛的社会科学,是研究人类在社会中的各种社会生活、社会交往、社会工作、社会结构、社会发展等方方面面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使人们更清楚地了解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以及在这种环境中各种现象之间的相互关联,形成对社会整体的认知的一门学科。任何一门学科的研究范畴都离不开社会的范畴,都与社会的方方面面有着密切的关联性(例如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政治学、法学、心理学、社会心理学、文化人类学、社会调查方法等多学科),因此,社会学的学习有助于学生形成一个较广阔的视野,较深刻的洞察能力与分析能力,给同学们一种解释各种社会现象或社会问题的方法。

 本课程介绍社会学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内容主要有:文化、人的社会化、社会角色与社会互动、社会群体与社会组织、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社会设置(社会制度)、社区、社会变迁与社会现代化、社会问题、社会控制等。本课程的学习目的和要求是,掌握社会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以及考察社会的基本角度,认识社会认识自我并用于改造社会完善自我。


 《卫生法学》:

 《卫生法学》以医学、法学和卫生管理学等课程为基础,重点学习医疗卫生领域的法学理论及相关法律制度。本课程的开设,可以促进学习者将已有的医学、卫生管理学知识与法学知识有机整合,培养学习者在医疗卫生管理中的法律适用能力以及一定程度的卫生法学科研能力。

 课程以介绍我国现有的医疗卫生法律制度为重点,学习者应当重点学习卫生法学的基础理论以及在具体卫生法律关系中各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

 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医疗损害法律制度;执业医师法律制度;母婴保健法;血液管理法律制度;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公共卫生监督法律制度;健康产品管理法律制度。